11月16日上午,受害人刁某将一面写有“精湛技术,服务人民”的锦旗送到大安公安分局,对大安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并成功追回赃物表示感谢。
2015年6月25日,位于大安区人民路刁某公司的一间库房内,被盗走“五粮液”、“红花郎”、“剑南春”、“贵宾郎”等各类白酒共计100余件,总价值14万余元。
案发后,刁某向大安分局报案,大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侦破该案。通过4个多月的调查摸排,11月6日,分局刑警大队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抓获,经审讯,余某对自己采取翻墙入室,盗窃各类白酒100余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了解,余某的家住在刁某租用的库房旁边,在余某家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库房中的一切情况。看到库房中堆放了许多白酒,且平时晚上没有人看守,余某遂起盗心,着手想办法偷白酒来卖。
刁某的库房中由于喂了狗,余某为此还专门买来狗粮喂狗,多喂几次,把狗喂熟了之后,余某便在晚上9、10点从家中搭梯子下到库房,把库房中存放的白酒搬到自己家中。每次余某都要搬5、6个小时,就这样,余某采取这种双流
搬家”/hangye/banjia/ 的方式,前前后后总共偷了3次,将库房中总共价值14万余元的各类白酒盗走。之后,余某遂以低价将其卖到宜宾市永兴镇、孔滩镇、白花镇、富顺县板桥镇等地,销赃获利5万余元。当民警将其抓获后,在余某家中起获了价值3万余元还未来得及销赃的白酒。
网页题目:自贡男子以“搬家”方式偷白酒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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