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安全鉴定的发展境况
在我国,随着政府和社会对房屋安全的日益关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众多领域,诸如:房产价值评估、房屋安全排查、房屋装修改造、灾后加固、危险房屋管理等都日益体现出广泛而深远的作用。由于国情、社情影响,我国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法律规范性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我国具有法定地位。在2004年7月20日颁布的《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中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同时,一些省市地区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房屋鉴定工作制定了一些更为具体的法规,对法制体系的完善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社会公益性
由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对象多涉及学校及公共设施用房、年代久远的老城区危旧房以及经历灾害的房屋等范围,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等问题。针对这种民情,各省市对于房屋安全鉴定的收费仍然采取非营利的事业型标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公益性,使得鉴定工作避免了许多利益因素的干扰,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鉴定科学性
一般来说,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
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出具报告。报告的形式应该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时,在鉴定的过程中务必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指导,对每一个鉴定对象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细致的反复考察,确保鉴定报告的行政和法律效力,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直是工程建设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而房屋建筑质量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因而,我们应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别
(一)房屋可靠性鉴定
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二)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残余承载力及结构可靠性的鉴定;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三)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施工前的证据保全鉴定;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程度及安全鉴定。
(四)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五)危险房屋鉴定;
(六)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
(七)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八)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A、B、C、D四等级进行划分。为便于综合评判,将危险点及其数量作为基本参量,以量变质变的辩证原理来划分房屋危险性等级: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危险点量发展至局部危险
D级:危险点量发展至整体危险
二、可靠性鉴定的概念与方法
(一)可靠行鉴定的概念
可靠性鉴定主要是指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其定义为:结构在规定时间内(即设计时所假定的基准使用期)、规定的条件下(结构正常的设计、施工和使用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如强度、刚度、稳定性、抗裂性、耐久性)的能力。
这一定义将结构的可靠性归结了三个基本的功能,其分别是安全性功能、适用性功能和耐久性功能。其中:
1、安全性功能是指,在正常设计、施工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作用和变形而不发生破坏;在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等)发生时和发生后,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而不至于倒塌。
2、适用性功能是指,在正常使用时,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其变形、裂缝或震动等均不超过规定的限值。耐久性功能是指,在正常使用、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如保护层不得过薄。裂缝不得过宽而引起钢筋锈蚀,混凝土不得在化学腐蚀环境下影响结构预定的使用年限。
对于结构可靠性的鉴定程序主要有:调查、检测及计算分析,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和相关鉴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三、房屋安全鉴定基本程序
房屋危险征兆主要有:
1、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
2、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4、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
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四、房屋安全鉴定方法
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传统经验法、实用鉴定法和概率法。
1、传统经验法,主要以原设计规范为依据,是按个人经验观察及计算结果来评估结构可靠性的一种经验方法。其特点是荷载计算以实际调查为准,材料取值以经验评定为依据,对原设计采用的规范依据、理论计算、计算图形加以分析,判定其与实际结构是否相符,是否可靠。这种方法主要是凭借专家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对结构可靠性做宏观评价,其具有鉴定程序少、花费低、方法简单、速度快等特点。但结构比较粗糙保守,与专家的水平密切相关。
2、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法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检测手段和试测技术,对结构材料强度等实测值进行分析和计算,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性鉴定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调查、材料试验和结构检验。然后逐项评价、综合评定,对建筑物做出较准确的鉴定。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且有效性较高,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可靠性鉴定方法。
3、概率法,是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原理,采用非定值统计规律,对结构的可靠性进行鉴定。其是将结构抗力和作用效应之间建立一定的数量关系。只要计算出失效概率,也就能得出建筑物的可靠度。但失效概率是建立在大量统计数据基础上的,而建筑物事故鉴定事先恰恰缺乏这些资料的收集,因而概率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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