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CP备案问题

2021-08-31    分类: 网站建设

有许多朋友咨询ICP备案方面的问题。下面我就常见的ICP备案问题与大家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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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换过主机域名的如何修改“网站首页网址”?

ICP备案信息填写界面上的“网站首页网址”内容直接调用初次购买主机时默认的主机域名,此项内容为可改写,如有更换了主机域名的,客户可以自行修改为最新使用的域名。


2、客户办理成功的备案证书如何取得?

备案审核通过后,信产部会给每个备案网站分配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即登录 http://www.miibeian.gov.cn 的用户名和密码,我们会将此备案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给客户,客户可以自行登录并下载电子证书。同时,信产部也会把每个用户的备案编码和电子证书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我们,我们也会发送给用户,并给予安装指导。


3、备案通过后,如果网站域名更改了,如何进行更新?

备案通过后,客户可以用自己的备案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 http://www.miibeian.gov.cn/login.jsp 进行修改,修改后将重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新的备案号和电子证书,安装后将把原来旧的备案证书覆盖掉。


4、如何界定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有没有一个固定的规则?如果只是产品展示,是否应办理经营许可证?


有偿提供服务的就是经营性的,无偿提供服务的就是非经营性的,网站的经营者应该非常清楚他自己网站的性质,如果无法判定,可以先做非经营性备案,由信息产业部来审核判定经营性质。


5、如果现在办理了非经营性的,将来如果网站要添加经营性内容,那时应该办理什么手续?是变更还是重新办理呢?


重新办理经营性的ICP证,然后自然就注销了备案号。


6、非经营性但是包含论坛的网站,是否只办理备案即可?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是否对论坛有限制?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有论坛的可以先提交,在“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中选择电子公告服务,然后到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7、如何安装电子证书?

(1)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x.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2)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如果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3)在网站的页面下方已放好的经营许可证号的位置做一个超级链接,链接到信息产业部www.miibeian.gov.cn备案网站上。


8、如果备案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很抱歉,由于您提交的表单信息已经一次性提交到通信管理局等待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但是如果审批备案通过,会统一发送给您一个管理非经营性ICP备案电子证书的用户名和密码,届时您可以通过此信息登陆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网站上进行修改,但需要重新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9、已提交的备案信息如何查看?多长时间可以成功?

提交信息后再次点“非经营性ICP备案”后会看到已经提交过的信息;备案审核时间不能确定,信产部依据用户量来审核,用户多时慢,用户少时快,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


10、一个空间里有多个网站是否要申请多个备案?

如果一个虚拟主机中放置了多个网站、使用多个域名,只能办理一个备案证书,共用一个备案号。在申请时须将其他域名全部填写在表格中的“域名列表”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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