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的艺术表现是为了使广告更有效地表现和传达信息,要注意它的设计原则并加以利用,继而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认为广告设计不是一门纯粹的艺术,是设计师要把广告的抽象内容变为具体形象运用于人们的视觉,需要运用一定的艺术表现手段,总体来说广告是离不开艺术表现的。下面给大家介绍广告设计具有哪些特殊的表现手法?
平衡
广告设计的艺术表现要素很多,在编排设计时要合理安排与配置,以达视觉印象的对称平衡。平衡分为对称平衡和非对称平衡两种形式。非对称的平衡是一种不以中轴来配置,而利用各种装饰元素进行变化,造成视觉的呼应与和谐的平衡形式。这种平衡是通过改变各个组成部分的“重量”而达到的,也会使人感觉新颖、活泼、运动感强,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动势
动势的目的有两点:一是使消费者看到广告就想看下去,二是使消费者看到广告的全部。动势大概基于这个事实来设计,在视觉经验中,人们看图画或文字时,眼睛是从左向右移动的。这样,人们的眼睛也就养成按这个方向移动的习惯,我们记住这点,就能恰当地运用动势来提高艺术表现。动势运用包括直接动作和间接动作,也可以使两者相结合。使消费者在接触广告画面的瞬间很快对其产生注意和发生视觉兴趣,达到刺激购买欲望的促销目的。
敢想
成功的广告,必须确信能诱发赞同的反应,为做到这一点,它需要某种超出拘泥于概念的东西,它就是想象。借助想象,使本来很平凡的事物变得神奇,不同凡响。对广告中所宣传的对象的品质或特性的某个方面进行想象夸张,来加深对这些产品特征的认识。同时,准确把握好生活中充满情趣、引人联想、耐人寻味的情境和瞬间艺术表现。
夸张是构思新奇,立意独特,在新奇中求变化,通过虚构把对象的特点和个性更鲜明的夸大和美化,赋予人们一种新奇与变化的情趣,使产品通过这种艺术表现给人留下更加鲜明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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