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1月10日电 (冯芸清)为加快淘汰重污染的黄标车,《广州市鼓励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天发布,对12类车型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奖励,2005年及以后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和专项作业车提前报废将获得高奖励30000元。奖励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据统计,至2013年底,广州市尚有黄标车11.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5.2%。而按照省里的要求,到2015年广州要全部淘汰黄标车。
根据《方案》,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提前一年及一年以上报废,或者无使用年限限制的提前报废,并在规定期间注销登记,均可以享受奖励。另外,公务车不在奖励范围之内。现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设立的服务点将受理奖励申请,车主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即可。
其实早在2009年,广州就曾经出台过一个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的补贴办法,当时的高奖励为19600元。不过,因补贴“诱惑”有限,效果并不好。
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章威表示,本次出台的《方案》参考了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做法,奖励金额比报废车辆的收购价格要高,接近二手车回收价格,“从他们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我们也希望能够获得比较好的效果”。
据悉,广州将力争2017年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行黄标车。
本文名称:广州:提前报废黄标车最高奖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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